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专栏:学习资料
发布日期:2020-09-21
阅读量:1325
作者:第2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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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导师提供在线1对1及在线班课的论文写作辅导培训。含1对1论文辅导课、写作录播课、学术启蒙课等,采用1对1真人在线互动教学形式,利用电脑、手机及ipad等移动终端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关于证券结算的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在证券交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的登记结算,非上市证券的登记结算业务,参照执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登记结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证券结算方式
证券登记结算业务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集中统一办理,证券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登记结算活动必须道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的规定以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
【法规简要】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了规范证券登记结算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登记结算秩序,防范证券登记结算风险,保障证券市场安全高效运行,根据《证券法》《公司》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于200年7月日制定并发布了《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后
经证监会《关于修改(证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于200年3月1日第1次修改,证监会令第137号《关于修改(证养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于2017年11月21日第2次修改,于2017年12月7日公布并施行。《证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共八章八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三章证券账户的管理,第四章证券的登记,第五章证养的托管和存管,第六章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第七章风险防范和交收违约处理,第八章附则。
【知识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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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券的登记结算
券公开发行后,证券发行人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交已发行证券的②券持有人名朋及其他相关资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据此办理证券持有人名册的初数况结管理中国证监会《证券始登记,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根据证券交易的办法》a6
交收结果办理证券持有人名册的变更登记。以协议转让,继承,捐赠,强制执行,行政划拨等方式转让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业务规则变更相关证券账户的余额,并相应办理证券持有人名册的变更登记。证券因质押、锁定、冻结等原因导致其持有人权利受到限制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证券特有人名册上加以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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