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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新一代的年轻人自主意识越来越强,以青年人为主的非政府组织不断涌现,在自愿以及非盈利的基础上形成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群体。菏泽市自从 2009 年以来,青年自组织群体数量越来越多,目前有着较大规模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有 32 家,成为在政府之外的一支庞大社会力量。
本论文以菏泽市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为对象进行深入的分析,全面把握菏泽现有青年自组织现状、特点、发展情况和规律,同时通过问卷调查进行数据分析,得出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现状,并总结相应的发展经验。在国外,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较好的国家一般都营造了有利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的环境,青年自组织准入门槛较低,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筹资渠道比较多,政府建立了相对开放的支持体系;国内如上海、杭州等公益类自组织发展较好的城市一般通过搭建政府和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沟通桥梁、开展领袖培训、制定政策法规等一系列方式方法促进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促进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中,首先需要做好宣传引导,激励更多青年人投身公益事业;同时要加强管理引导,切实服务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健康发展;给予资金扶持,使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动力充足;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制度化发展;注重人员培养,提高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服务水平,以及注重品牌建设。
目 录
摘要
第 1 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4 创新之处和存在的不足
1.4.1 创新之处
1.4.2 存在的不足
第 2 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2.1 社会组织与自组织概念界定
2.2 青年自组织、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概念界定
2.2.1 无正式途径
2.2.2 地域性
2.2.3 趣缘性
2.2.4 自治性
2.2.5 网络化
2.2.6 灵活性
2.3 相关理论基础
2.3.1 组织要素理论
2.3.2 正式与非正式组织理论
2.3.3 非政府组织理论
2.3.4 社会治理理论
第 3 章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历程
3.1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产生的背景
3.1.1 社会大环境推动了公益类社会组织的发育
3.1.2 网络社会兴起,促进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成长
3.1.3 青年群体分化催生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
3.2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阶段
3.2.1 萌芽阶段(2002 年-2006 年
3.2.2 发展阶段(2006 年-2013 年
3.2.3 规范阶段(2013 年至今
第 4 章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现状调查
4.1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概况介绍
4.1.1 组织规模
4.1.2 成员构成
4.1.3 活动开展情况
4.2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运行特点
4.2.1 发展较为迅速
4.2.2 成员较为广泛
4.2.3 组织松散,成员流动性大
4.2.4 网络集聚,扩张迅猛
4.2.5 追求自治,意识淡薄
4.3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4.3.1 缺乏合法身份
4.3.2 缺乏活动经费
4.3.3 缺乏内部管理机制
4.3.4 缺乏公益品牌
4.4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中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4.4.1 政府监管与服务不到位
4.4.2 法制空间局限与人才短缺
4.4.3 资源整合不足,文化培育受限
第 5 章 国内外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经验及启示
5.1 国外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经验及启示
5.1.1 降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准入门槛,推行备案制度
5.1.2 借鉴国外经验,健全青年自组织法律法规体系
5.1.3 拓宽自组织筹资渠道,建立开放的支持体系
5.2 国内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经验及启示
5.2.1 搭建政府和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沟通桥梁
5.2.2 缺乏内部管理机制
5.2.3 制定政策法规,填补管理空白
5.2.4 搭建合作平台,建立服务体系
第 6 章 促进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6.1 做好宣传引导,激励更多青年人投身公益事业
6.2 加强管理引导,切实服务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健康发展
6.3 给予资金扶持,使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动力充足
6.4 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制度化发展
6.5 注重人员培养,提高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服务水平
6.6 探索品牌建设,营造公益氛围
第 7 章 结论
参考文献
第 1 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自发组织也随之涌现,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在社会公众参与度、青年诉求满足、社会体系的和谐、公众服务的完善补充方面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社会和谐发展,国家繁荣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些年来,改革开放在国内各阶层不断深化,中国社会进入了快速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组织、结构、互动协作都发生了急剧变化。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传统社会组织内部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大量非政府组织纷纷涌现。青年作为社会中活跃度最高、自我表达和实现欲望最强烈的群体,为实现全社会和个人的完善,各种青年自组织迅速成立,并不断发展壮大,造成了较为深刻的社会影响。而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作为国内外社会组织的主要类型,涉及范畴广泛,成员数量极多,影响较大。
1.1.2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新时期社会大环境下,国内外青年群体的价值观、个人需求越来越复杂多样,自主性和参与需求不断增强,而新时代的青年公益社会组织具有目标明确、组织灵活、行为便捷等多种特点,正好迎合了青年群体的需求特点,必然吸引大量青少年的参与。同时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也促进提高了国内外青年的自主、自控、完善和公众服务意识,有力地推动了社会进步。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是社会学家研究的重点,在对其相关概念的分析基础之上,针对具体的案例对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现状面临的问题等内容进行分析,可以丰富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理论研究。
2.实践意义
根据相关调查,国内现有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涉及的层面极其广泛,常见的有公共环境保护、社会公益、贫困区域的扶助、弱势群体的救助等,国内近三分之一的青年具有参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主观愿望,充分说明我国当代青年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公众参与和服务意识基础。又快又好地发展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不仅能够促进国内公共事务发展,促进小政府大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还能显着降低社会优化成本,因此,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理论及实践研究很有必要。
菏泽市在 2013 年召开首届公益高峰论坛,为全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以促进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但在这种情况下,菏泽青年自组织尤其是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还是面临着很大的问题。针对这些情况以及菏泽市在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中的具体问题,本论文拟对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进行分析研究,这对改进并完善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同时可以为其他中小型青年公益类自组织提供一定的示范作用。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严格意义上讲,青年自组织最早形成于西方社会工业化时期,因此对于社会组织的研究最早也是在西方社会出现的。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研究就已经起步了。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西方关于社会组织的研究进入了高潮时期。概括而言,国外关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研究主要从定义、与其他非盈利社会组织的比较、内部管理、外部关系展开。
国外的"社会组织"概念是从现代科学和协同学理论衍生形成的。协同学的创发人哈根认为,从空间、时间到组织结构的稳定全过程中,没有外界干预,是区别系统是否为"社会组织"的关键。研究专家哈野科则指出,社会组织的最大的特点是组织内部自然形成的秩序和促进自我完善发展的动力。青年自组织区别于自他社会组织的关键在于,组织的主体为青年。
而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作为新时代背景下自发产生的非政府行为的青年组织,在定义和范畴上,国外学者意见分歧 ,主要在于"非营利"的定义划分。"非营利"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与"第三(或独立)部门"概念一起提出来的。英国学者将其命名为"志愿者组织",东亚地区则更倾向于称之为"社团"、或强调其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特性。
以上定义相互交叉但都不完全,难以完全准确地概括"非盈利"和公益特性。当前,国际学者普遍认可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关键特点:民间自发性、组织性、青年主体、自治性、自愿性以及公益性。
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管理研究方面,德国物理学家 H.Haken 比较倾向于认为当一个社会系统或者其他类型的系统不再依靠社会的规则进行运作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混乱的状态.自组织则是这样一个基于一个各尽其职、自发的社会规则的协调下自行形成的一个有序的组织;国外学者从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等多种学科研究出发,对组织管理的多个要素,例如领导决策、战略要素、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估等各个方面均有研究。保罗和罗伯特两位美国学者基于社会组织背景情况,探讨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战略管理理论和技术方法。管理学家彼得以企业管理研究为基础,组织使命、成果、人力和绩效管理、外部关系协调和自我完善等几个方面深入探讨了组织的管理问题。
考虑到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对于政府职能、社会和谐的协调促进作用,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学者韦斯布罗德、亨利、萨拉蒙以及吉德伦、罗伯特等从政府和契约失灵、第三方管控、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关系等各个方面,研究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与政府职能之间的促进互动和协调作用。韦斯布罗德认为在一些社会的非盈利的机构中,有一些人的工作状态或者是工作的行为表现可以描述为无私奉献以及不谋求私利,而在非盈利界,通过玩弄权力来获取相应的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是很多的;萨拉蒙认为政府的发展在从直接治理到第三方治理中转变,地方性的政府的治理作用逐步加强,越来越多的自组织的力量凸现出来,这对于政府来说是一种工具性质的发展,同时萨拉蒙认为非政府部门其实也存在自己固有的缺陷,比如会面里所提供的慈善不足等问题;吉德伦则提出自己的类型学理论。
他认为政府在治理社会的过程中采用的是一种政府支配的模式,同时还存在着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模式,另外两这在某种情况下会进行相关的合作产生双重模式.
1.2.2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社会组织发展较晚,相关的研究起步比国外晚得多。目前国内对于青年自组织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组织的定义、现状、组织形式和发展等方面,以实例研究和工作调研报告为主,研究对象多为正式组织,鲜少研究国内自发产生、自主运作和管理的社团,对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
关于青年自组织概念,2008年学者董悦提出,青年自组织是青少年因特定的兴趣爱好,或受到统一的利益驱动,自发形成的没有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在相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注册备案的组织,其运作和发展都具有自发性.学者季淳指出,青年自组织应该是以青年为主要群体,由青少年自发组织、成立、管理、运作、发展的,具有一定规模的非政府组织,其组织特点为拥有成形的组织结构和章程.总而言之,所谓青年自组织就是以青少年成员为主体的,自行成立、运作、管理、发展壮大的社会性组织。
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青年自组织,类似于志愿组织,但又有所区别。当前,国内外对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专项课题研究较少。学者谭建光、张文杰认为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最大的社会功能在于其社会服务功能;学者王季魁在进行相关的社会调查之后认为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是在一定的规模人群的基础上参与社会事务并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会对社会青年产生相应的影响的青年组织.一般而言,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是社会自发形成的,具有一定的规模的,以志愿精神为核心,以社会公众利益的事业目标为组织发展目标,自发形成,自主管理、运作和发展的青年自组织。其服务内容主要为对老弱病残、贫困居民等弱势群体的扶助,对社会环境的保护以及灾后援助等,主要形式有爱心社、义工团以及公益网站。
国内对于青年自组织,尤其是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研究视角相对比较宏观,大都着眼于社会主义的和谐发展,较少涉及社会功能。学者董悦认为,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迎合了青年一代的心理和自治需求,能够显着增强青年一代的社会归属感和责任心。学者何跃分析了国内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历程和现状,认为社会发展、青年的心理和自治需求、技术和文化背景下志愿精神的普遍宣扬,是促进我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的主要因素。
在国内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特征和作用的分析中,学者认为我国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具有主体固定、疏于管理、参与和运营无固定模式、多元化等特点,在激活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和谐、完善公益服务、扩大政策影响方面作用极大,尤其是在公民参与度的提升、青年一代心理诉求和表达、社会关系的融洽、公共服务的完善等诸多方面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学者何跃认为网上的青年自组织存在着四个特点以及五个社会功能,其中包含分布人群广泛但无规则性等;学者韩德强认为青年自组织的兴起是一种特殊时代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在特征方面主要包含主题的特定性质、组织管理的无规则和组织运行的网络化等.
总体而言,目前国内外对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实例研究较多,理论研究较少,对政府体制中管控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研究多,非体制内的研究较少,国内学者对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研究相对比较浅,仍处于快速发展不断完善时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必然会涌现越来越多更深入、更广泛的研究。
因此本研究将全面把握菏泽现有青年自组织现状、特点、发展情况和规律,这将有利于促进相关管理部门切实了解当代青少年的心理需求特点,优化现行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政府宏观控制,同时有助于青年自组织的内部管理、互动协作的科学性及合理化,促进我国青年群体的心智健康成长。在既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将对菏泽市的部分规模和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公益类青少年社会组织进行实例调研,并进行多角度的分析探讨,总结当前菏泽市乃至全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现状、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和意见建议,供有关人员参考。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3.1 研究内容
本文将以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为核心,研究国内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创建、发展历程和组织特点,找出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以及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供相关人员参考。
同时,本文将以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现状、发展、存在的问题为核心,引申总结国内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特点、现状、发展和面临的困难,深挖造成各种问题和困难的根本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组织结构,提高组织管理,实现组织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建议。
1.3.2 研究方法
本课题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实地考察法、比较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以菏泽市典型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为例,以小见大,研究国内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现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1.文献研究法。查阅大量相关理论研究文献,概括介绍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定义、特点、促进作用等基础理论。
2.社会调查法。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走访、资料检索等多种方法,对山东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进行了调查研究,理论与实例相结合,归纳出我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特点和面临的困难及自身问题,根据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实际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发展对策。
3.实地研究法。在具体的调查过程中,对菏泽市的一些青年自组织以及公益类的青年自组织的相关领导者、组织者和发起者都进行了实地的考察,对具体的青年自组织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4.比较研究法。首先本文对菏泽市一些青年自组织进行了内部的具体对比分析,以期获得不同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之间的差异和所存在的问题的不同;另外对菏泽市的青年自组织的发展现状与全国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先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
1.4 创新之处和存在的不足
1.4.1 创新之处
首次对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并对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后期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提供基础,并查找分析了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从党委、政府、共青团等不同的角度,从法律、政策、措施等不同的层次提出了可行性建议,指出只有不断加强对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引导、服务、凝聚和管理,才能使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更好的发展。
同时,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各中小城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情况,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具有一定普遍意义,本文通过问卷、座谈等方式调查掌握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情况,为全面、深入把握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规律、提出建议、出台政策措施有着重要的创新、示范作用。
1.4.2 存在的不足
限于菏泽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在全国相对滞后,不能为我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研究提供先进典型案例,仅对中小城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提供研究基础和具有样本意义。
第 2 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2.1 社会组织与自组织概念界定
在一个系统中,一些有序的结构之间通过相应的有序的规则结合在一起形成了组织。
德国着名的理论学家 H. Haken 提出自己的有关组织的观点:组织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他组织,另外一类是自组织,这是基于组织进化的方式来进行划分的。他组织是指在外部的指令下形成的一种组织;自组织是指在没有外部指令存在的情况下,一个系统按照某种约定俗成的规则而形成的一种有序的结构,这些小部件之间不会不互相干扰而又相互合作形成的一个完整的系统。就是自组织。在大自然或者是人类居住的群居中都有自组织的存在。
在社会科学中,社会组织不仅有广义的定义,还包含狭义的指代物。广义上来说,社会组织是指人们通过从事各种活动而形成的一种群体生活的形式。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人们从事共同活动的所有群体形式;从狭义上来说,社会组织的存在是为了社会的平衡与稳定,这些社会组织都是基于一定的小目标集合在一起的。例如一个企业、政府或者是一个有名有姓的社会团体或者是日常生活中的医院、警官学校等等,另外还包括个人媒体群等等。在一般的社会学研究中,社会组织都指代的是狭义上的社会组织。
2.2 青年自组织、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概念界定
当国家的经济成份日益多元的时候,各种类型的经济以及社会组织都会逐步出现。可以说这是经济发展的时代的产物。在社会不断变迁以及文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国家中的年轻一代会变得越来越开放,性格或者思想会越来越多元化。随着我国经济成分和社会成分的日趋多元化,年轻人的创新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在对待社会的好奇以及基于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下,年轻人中有一部分人开始践行自己的责任,并自发成立一些没有规则且不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团体--"青年自组织",为了探寻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或者说是社会形态。
青年自组织,是以青年人自发成立为核心的,他们进行自我的运作自我的发展以及自我的培养和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他们有着一定的规模和自己的组织章程以及规则。在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的经济以及文化都引入了国际的元素,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成长的年轻一代开始越来越的多自己安排社会团体的成立事宜。因而,近年来这种社会组织的类型也越来越多。
其中,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是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个具体的类型,在一定程度上,公益性青年自组织与社会志愿者有着一定的相似性,但是也有其不同点。目前,在国内专门针对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进行研究并不是很多,学者谭建光、张文杰在其 2008 年的研究中对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是这样进行界定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主要体现了青年的自主服务功能.学者王季魁在其 2008 年的研究中对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定义如下: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真正具有一定规模,同时参与社会事务、产生社会影响、对共青团工作有一定借鉴意义的青年自组织活动多为公益类,针对上述各方面,在具体的研究中应该着重于这些基本概念进行重点研究。
在本研究中,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则主要指:在无外界指令的前提下,三个及其以上的青年人以志愿精神为指导,以实现社会公益目标为己任,以投身公益事业为宗旨,自主成立和运作的青年自组织.具体的公益性青年自组织的特征包含以下方面:
2.2.1 无正式途径
对于青年自组织,我们国家的监管方式是在国家民政部门和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以及监督之下。青年自组织的入门门槛比较高,在没有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的情况下,青年组织的办理或者申请是不成功的。数据显示,在 2007 年底,我国各类有着相应的各项执照的青年自组织有 38.1 万个,而进行过申请尝试却没有获得成功注册的青年自组织超过 100 万个。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没有执照的青年自组织在所有青年自组织中所占比例还是比较高的。
2.2.2 地域性
将不同地域、不同地点、不同文化背景的组织成员结合起来的有力手段是开展线下的见面会活动。由于受空间或时间的限制,其活动和组织必然体现一定的地域性:一是成员构成的地域性,多数青年自组织的成员以同城、同一社区或同乡为主体;二是在具体的活动项目上,绝对存在着不同成员的地域性的差异。例如某些活动只是单单在武汉的留守儿童家庭中进行,或者是仅仅在东北的小山村中进行。
2.2.3.趣缘性
之所以不同地方的青年人会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自组织,原因在于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有着共同的组织信仰和对组织的期待。因此,一个自组织的团体成员之间一定存在着相同的兴趣或者相同的价值观,这也是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的绳索。
2.2.4.自治性
青年自组织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以及组织成员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他们是典型的一容倨荣一损俱损的统一体。组织中的成员以及管理者之间是没有明显的界限的。在进行内部治理的时候,由于管理者和成员是没有界限的,所以群体成员的执行力都是比较高效率的。
群体成员都有着自我约束力和自我反省以及自我挑战能力。
2.2.5.网络化
新时代的青年自组织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大笔的资金来源的,这就要求群体成员能以一种简单直接有效的方式进行组织的维护和联系。同时这些组织成员在群体特征上都是互联网的一代,因此网络化是他们的一个明显特征。在进行每日的会员的管理、各项信息的发布以及具体的活动的执行联系等方式选择上,通过网络进行可以为自组织省下大量的资金。在资金方面之外,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交流和成员之间的沟通,可以使得成员之间无所避讳地进行发言以及进行各项建议的提出。这是一个比较自由和民主的空间。调查发现,具备网络资源的青年自组织,100%是网络化运营。
2.2.6.灵活性
青年自组织由于其民主性以及随意性,在对成员的去留以及平时的教育管理方面都是比较随意以及无约束力的。因此,成员总是能够自发退出该组织或者是自行进入该组织。在进入该组织中时,成员加入是没有很繁琐的各项审核程序的,加入简单,退出简单。
2.3 相关理论基础
2.3.1 组织要素理论
组织要素(Organization Factor)是组成组织系统的各个部分或成分,是组织的最基本单位。组织要素在一定程度上是组织的结构的决定物,在决定了组织的结构以及特征之外,还决定了组织的功能。通过对组织内部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性质的分析,可以帮助群体成员对群体有个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通过组织要素理论,本论文根据具体的组织要素对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进行分析,从整个组织的要素组成方面进行逐个分析,并总结每个要素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1.古典组织要素理论
在 20 世纪的 20 年代前后,早期的古典主义理论开始进入学者的视野。这个时期的组织研究主要集中于解决静态组织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升组织活动和交流的效率等。马克思?韦伯带来了古典组织要素理论的主流学说。在韦伯看来,所有类型的组织的基础都是某种形式的权利。当权力的作用不能正确或者正常的得以发挥的时候,组织的目标是不可能达成的。只有有了权力发挥的基础,组织的目标才能获得最终的实现。韦伯的观点勾画出的是一个金字塔形形状的权利与平民的模式,这个塔是一层层的权力机关紧紧控制的组织成员之间不讲人情,只论权利。韦伯的理论视角的出发点是整个组织的基点部分,这个基点代表的就是权利。所有的组织与管理都要以这些权利为基础进行。同时,韦伯认为权力来源于社会制度。
韦伯的组织要素划分的基础理论在于他对社会组织的一些本质的认识。但是这个认识实际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韦伯将组织作为一个封闭的系统进行分析,在实际社会中任何组织都是出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不可能是处于封闭的真空状态。因而将组织看作一个封闭的系统就会忽略了该组织所处的环境以及在组织中的人的高层次的要求。在本研究中,利用组织要素理论可以将菏泽市的青年自组织进行要素的划分,通过对各要素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获得相关的现状的一些解释。
2.现代组织要素理论
20 世纪 30 年代后,组织理论在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得到快速的前进与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对组织的研究从静态转变为一种动态的研究。在这种理论视角下,组织不再是单纯的权力之间的游戏,而更添加了人的因素以及人的思想和主动性。在这个过程中,人际研究成为研究的热点和重点。现代组织理论的基本观点:人性是组织发展的一个影响力很大的因素,组织是开放的,是一个到处充满了决定、决策以及执行的系统;只有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协调,组织才能向良性进行发展。其中,社会学派和系统学派对组织要素的研究最具代表性。在本研究中,菏泽市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则是一种社会学派以及系统学派的组织的结合体,在该组织的正常运作过程中需要人与群体进行磨合以及相互制约。因此,本文可以依照该理论的研究方式,将菏泽市的青年自组织的内容分为人与群体进行分析。同时,从人与人的关系方面出发,对青年自组织的特性进行研究。
2.3.2 正式与非正式组织理论
非正式组织是一种处于自发性的无意识的一种群体集合而成的。这些人之间的牵绊或者联系来自于对彼此的感情依托以及依赖程度。在这个理论中,很多学者认为当有了固定的结构,有了比较完善的部门分工之后这个组织就变成了一个正式的组织。但是组织中还包含有非正式组织要素。
由于正式与非正式理论可以应用到青年自组织的研究中去,因此,正式与非正式理论也可以用来进行研究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是一种介于正式以及非正式之间的自发性组织,在研究中需要从正式与非正式组织的不同特点中树立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特征以及作用。
2.3.3 非政府组织理论
非政府组织有着特定的指代群体,这个群体与一些非盈利的民间组织的主体是一致的,大概都指代立足于政府以及市场之外的那一些公共领域部分。非政府组织是一种近年来的新兴群体,在发展过程中,立身于传统的法律框架中在社会调整中出现相应的问题。
非政府组织管理理论就是一种市场失灵的理论。该理论由布坎南的公众选择学派等人提出。主要是让对社会市场不满意的消费者可以有着很多不同形式的替代性质的选择。
亨利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合约失灵理论,认为在非政府组织的运作过程中由于非营利组织不能将组织的资源正确合理的分配给组织中的职员而产生一种非分配的约束。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正常运作需要市场的支持,在一定情况下也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如何应对市场失灵带来的风险是该研究的一个内容,这就需要利用市场失灵的相关理论对其进行分析。
2.3.4 社会治理理论
当社会志愿团体越来越多的时候,民间的互惠互利的组织的力量在不断壮大以及扩张之中,这些自组织对社会发展产生的力量以及影响越来越显着,学者们开始对政府以及市场的关系进行深入的研究。社会治理理论认为社会治理有着包含"治理是一个过程,治理是建立在调和的基础上的,治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公共和私有的部门,治理有赖于一种持续的相互作用"等四大特征。
治理理论的产生不是局限于一种社会口号,而是在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中对各国情况的一种回应。其中还延伸出了多中心的治理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认为在社会公共发展以及治理过程中,政府并不是社会事务的唯一主体,在中央政府之外,还存在地方政府、政府派生出来的实体单位等,在一些固定的规则的约束下,私人或者社会组织行使自己的权利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相关治理过程并不是依靠单一的主体完成的。主体的复杂性造成了运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在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扩张过程中,政府部门也在通过一些措施进行相关的引导,通过社会治理理论,将政府的行为与作为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相结合进行分析,在深入了解在菏泽市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具体情况下,从政府的视角进行分析。
第 3 章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历程
3.1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产生的背景
3.1.1 社会大环境推动了公益类社会组织的发育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转型的加快,青年自组织在我国大量涌现。近年来,青年自组织发展速度快、种类繁多,成为政府和市场的有益补充,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青年文化和一股重要的民间力量。据调查显示,菏泽市青年自组织 86 个,大多成立于 2009 年之后,发展至今不过六年时间。根据菏泽青年自组织的发展现状,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之后,共青团菏泽市委为进一步推动菏泽青年自组织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向 18 家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授予"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旗帜,聘任其组织负责人为"青少年成长导师",并与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签订了战略合作书。
3.1.2 网络社会兴起,促进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成长
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以青年群体为主,在智能手机、网络社交软件盛行的现在,青年是网络的主要使用群体,他们善于运用网站、微博、论坛、微信、QQ 等各种新媒体。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萌芽时期基本都利用 QQ 群、论坛等联络发布活动信息,组织志同道合的青年人开展公益类活动。网络、智能手机的普及缩小了社会距离,较容易的聚集起热衷公益类事业的青年人,并将他们逐渐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最终成立相对网络群体更规范的实质性组织。另一方面,据统计,各组织月平均开展活动均在 2 次以上,而且大部分活动都比较有意义,但在报刊、杂志等一些传统媒介上却鲜有报道。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还未引起传统媒体的强烈关注,另一方面是比起网络新媒体的自主性和便捷性,这类组织比较不擅长与传统媒体打交道。因此善于运用新媒体手段的青年自组织更加有利于自身组织规模的发展壮大和公益理念的宣传。由此看来,青年自组织发展的勃勃生机也在必然之中。
3.1.3 青年群体分化催生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
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自发成立、自愿参与,只要认同组织公益理念、愿意参加组织活动的都可以成为其中一员,而青年人处于人生的特殊阶段,他们的理念会随着社会阅历、地位、认知及角色的转变而发生改变,所以青年群体一直存在分化与重组,特别是在菏泽市调结构重发展的现阶段,经济社会结构变化日新月异,使得青年群体的结构性变动愈发显着,从而催生了青年自组织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青年再组织化。社会的转型导致了社会群体的广泛分化,尤其是青年群体;二是青年需求的多样化。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增大,青年群体探知新事物的需求强烈,导致了他们的个性化、价值取向与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从而加快了不同目的、需求的青年自组织的发展。三是青年的自我实现。青年依靠青年组织的优势,开展自我服务,利用这一组织网络,展示自我,以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
3.2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阶段
受地域及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所限,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起步较晚,据山东省青年自组织约从 2002 年开始集中发展,相对广东、上海等南方省市相对滞后,菏泽青年自组织发展更为落后缓慢,菏泽花城义工联是首家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也是菏泽首家青年自组织,发起于 2008 年。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大约分为三个阶段:
3.2.1 萌芽阶段(2002 年-2006 年)
2002 年开始,受大环境和本地政策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返回菏泽就业创业的青年人逐渐增多,返菏青年学生、创业者及其他政府引进人才等多在外省市接触、加入过各类青年组织,并热衷公益事业,奠定了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产生的必要基础。由于社交网络日渐盛行,在 2006 年之前,菏泽青年多从网络上发起约定开展公益活动,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进入萌芽阶段。
3.2.2 发展阶段(2006 年-2013 年)
2006 年,依托传统纸媒《牡丹晚报》,菏泽首家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牡丹晚报菏泽义工团"成立, 2008 年菏泽青年吴建斌在网上发起成立菏泽花城义工联(现为菏泽市花城义工公益服务中心),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开始逐渐发展壮大,到 2013 年,全市共陆续成立了蚂蚁义工团、大众帮帮团、善小雷锋团队等几十家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在此阶段,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表现出了明显的自发性、松散性,政府介入十分有限。
3.2.3 规范阶段(2013 年至今)
2013 年,出于加强与青年联系、服务青年自组织等目的,菏泽团市委对全市青年自组织进行摸排,并召开首届菏泽市公益高峰论坛,从此,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第一次在政府引导组织下开始尝试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菏泽团市委在 2014 年成立市志愿者指导中心,开始对菏泽青年自组织进行规范化发展指导,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由此正式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
第 4 章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现状调查
4.1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概况介绍
本次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调查研究具有特定性:一是年龄段集中--组织成员基本都是青年人(14-45 周岁),75 后、80 后占 61.5%;二是颇具规模--固定组织成员一般在30 人以上,以 35 岁左右青年为骨干力量;三是有组织章程--对本组织目标、任务有明确界定;四是有基本组织架构--成员有较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五是能经常开展公益类活动--基本上各组织都能定期开展活动。
因此,作为本文调查研究对象的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是指有明确的组织目标和任务,具有一定规模和较稳定的组织体系,并能定期开展活动,以青年人为主体的非正式青年自组织。而一些固定组织成员少、组织意图和任务目标不明确,开展活动少且不固定的临时性公益青年自组织不在本文研究范围之内。
为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情况,笔者采取了问卷调查、座谈走访、文献研究等方法,对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基本概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问卷调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负责人的调查,而是对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成员的调查。前者发放问卷 32 份,回收有效问卷 32 份;后者发放问卷 100 份,回收有效问卷 85 份。
据不完全统计,菏泽现有公益类青年自组织 80 余个,覆盖青年群体 3 万余名。通过摸底发现,截至目前为菏泽各级团组织联系和掌握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约有 32 家,参与成员 1.5 万人。本文以调研结果为依据,试图在组织规模、成员构成、活动情况等方面对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作出初步判断和分析。
4.1.1 组织规模
根据对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负责人的调查,笔者所选取和访谈到的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平均规模约为 468.8 人/个。但实际上,在笔者访谈中了解到,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中,有 50.1%的自组织固定成员数在 50 人以下(含 50 人);28.1%的固定成员数在50-100 人之间;12.5%的固定成员在 100-200 之间;固定成员数在 200 人以上的实际上仅有 9.3%.这表明,菏泽大多数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固定规模都比较小,属于小团体。规模大小适中是保证自组织成员间进行密切联系、良好互动的前提。
4.1.2 成员构成
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成员构成情况可以看出:
1.在性别构成上,在青年自组织负责人当中,女性仅占 15.6%,而在自组织成员中,女性比例大幅提高,因此发现,在自发成立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中,"权利"在男女性别分配上也大有不同。
2.在年龄结构上,在所调查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中, 不管是一般成员还是组织负责人,年龄多集中在 24-35 周岁,这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青年性是相对应吻合的。
3.在教育学历结构上,大多数组织成员都受过高等教育,而共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负责人大专以上学历集中,平均教育程度高于一般成员。
4.在收入构成上,可以看出,青年自组织负责人的家庭总体收入水平优于一般组织成员。总体来说,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成员,尤其是一般成员家庭在收入水平上相对不高,这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他们自身年龄较小、工作资历浅等因素相关。
5.在职业构成上,一般成员中,比重占前三位的依次是企业基层管理者或一线员工、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单位中上层管理者,在组织负责人中,比重占前三位的则是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中上层管理者、企业基层管理者或一线员工。可以看出,组织负责人的就业层次相对高于一般成员。另外,在组织负责人中,有 12.2%的人专职从事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工作。
6.在户籍结构上可以看出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主体是城镇户籍青年和本地户籍青年,农村户籍青年及外来务工青年相对较少,这一特征在组织负责人中完全表现。
7.在政治面貌上无论是组织负责人还是一般组织成员,中共党员和共青团员数量上占了绝对优势。
8.在信仰结构上,有宗教信仰者占比极少。
4.1.3 活动开展情况
如表 4.2 所示,2014 年以来,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开展活动多集中在扶贫帮困、敬老助残、希望工程等方面,帮扶对象多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目标比较明确、集中,活动开展面相对较窄,经费来源不一,多为自筹和社会募捐。
4.2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运行特点
4.2.1 发展较为迅速
目前菏泽市有较大影响力的公益类公益类青年自组织 32 个,除"牡丹晚报菏泽义工团"成立于 2006 年,其余大多成立于 2009 年之后,发展至今仅 6 年时间,整体处于萌芽发展阶段。近年来随着菏泽市经济文化水平快速发展不断提高,公益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做好事"、"做善事"、投身公益活动成为部分市民特别是青年人满足物质文化生活之外的又一重要需求。因此,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能在较短时间内迅速聚集起一批"志同道合"的组织成员。据统计,较大的组织如"菏泽花城义工联"、"菏泽蚂蚁义工团"、"大众网菏泽帮帮团"等,组织成员都在 1000 人左右,规模较小的也大多在 100 人以上。全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辐射带动青年人群约 2 万人,是一支不容忽视的庞大力量。
4.2.2 成员较为广泛
根据问卷调查,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大都是个人发起, 80%的发起人被推选为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负责人,其组织成员大多通过网络、活动宣传、自荐推荐等方式吸纳,其中国企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司白领等群体居多,占 58.5%;其次为小业主、个体户或私营企业主等,占 21%;再次是科研工作者、文化工作者、教师、医生等,占 15%;另外,还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学生,甚至农民等各行业人员。成员性别比例上大体相当。年龄集中在 20-40 岁,占被调查人数的 72%.受教育程度上以本科、大专为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 51%.政治面貌上以共青团员和普通群众居多,共产党员占 38%.收入水平集中在每月 1500-3000 元之间,在菏泽市属于中等偏下水平。
4.2.3 组织松散,成员流动性大
在选取的 32 家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中,有 23 家负责人表明制定了成文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但流于形式。在对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成员的问卷调查中,只有 62%的人表示"知道组织有规章制度".仅有 9 家成立了决策机构,组织框架较为松散,成员流动性大,活动开展存在随意性。它们在招募成员时大多不需要正式登记备案,一般参与过几次活动就自动成为组织一员,.即便部分组织规定加入需要填登记表,但也没有严格的资格审核程序,更没有明确的出入机制。因此连负责人也不能熟识所有组织成员,只熟悉一些骨干组织成员和参加活动频率较高的成员。
在开展活动方面,一般都由组织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即时倡议发起,缺乏长期活动规划。由于大部分组织管理人员由成员选举产生,成员之间比较平等,负责人只是为了便于联系和协调大家,没有行政命令,没有长官意志,日常决策主要是民主协商决定。
4.2.4 网络集聚,扩张迅猛
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以青年群体为主,他们善于运用新媒体手段(如网站、论坛、QQ、微博、微信等)进行组建、联络、宣传、互动。在被调查的 32 家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中,24 家主要通过 QQ 进行联络,11 家已经建立了专门网站,6 家在社会网络平台设有专栏或论坛。网络和手机移动终端技术的发展,方便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联系、参与和开展活动。
同时,网络不受区域、空间、条件等限制,再加上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会员的门槛低甚至不设门槛,可以把天南海北、素不相识的青年迅速集聚起来,这使得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扩张迅猛,较容易的实现了从线上联系到线下活动。许多发展较成熟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还在县区设有分支机构,比如,2012 年 3 月成立,挂靠在《齐鲁晚报?今日菏泽》的"蚂蚁义工团"就在巨野成立了分团。
4.2.5 追求自治,意识淡薄
除了极少数由政府部门负责人发起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大多数只是专注于服务和联系特定的青年群体,对意识形态领域和政府相关政策关注较少。在被调查的 32 家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中,只有 4 家成立了党组织和团组织,其他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建党、团组织的意愿也不是很强烈,原因一是固定工作人员少,没有条件;二是成立手续繁琐,不熟悉党务。虽然有 18 家在平时开展活动时与党、团组织合作过,未合作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也表达了与党、团接触的强烈愿望,但骨干群体对政治参与没有明显意愿,仅有 7 家向政府部门提出过政策建议。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对党、团的态度自相矛盾,一方面希望党、团组织给予资金、管理上的扶持,另一方面希望保持自身的独立性,防止行政上的过多干涉。
4.3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4.3.1 缺乏合法身份
在被调查的 32 家公益类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中,仅 3 家在民政局进行了登记注册,剩余 29 家均没有合法身份。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 10 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 3 万元以上活动资金",而菏泽市大部分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都达不到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
目前菏泽市尚不具备实现条件,还有待于相关法律条例的进一步修订完善。另外,有一些发展较好、规模较大且具备登记条件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部分成员对于取得合法身份的必要性持怀疑态度,担心登记注册后被政府"收编"掌握,害怕失去独立性和自主性,不愿主管部门介入干涉组织活动。在被调查的组织成员中,有 65%的人员对是否应该进行登记注册 表示"无所谓或没有必要".这些组织成为纯粹的民间社会组织,在政策约束和监管上处于空白地带。
4.3.2 缺乏活动经费
目前,我国公共资源都集中在政府部门,公益类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没有合法身份,不能申请到政府拨款,也不具备接受社会捐赠的法律主体地位。问卷调查显示,有 83%的组织成员认为经费问题是制约组织发展的最关键因素。目前,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经费来源不一,大多是组织成员自筹、义卖所得和企业赞助,缺少固定的资金来源和渠道,缺乏长效保障机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规模和活动的覆盖面。
4.3.3 缺乏内部管理机制
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是自主发起、自主运行和自我管理,没有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组织门槛低,组织成员流动性较大,随意性强,管理难度大。很多组织成员在加入时, 仅是一时兴起, 并没有做好长期的志愿服务准备, 等到真正参与一两次组织活动后, 兴趣减淡,就逐渐退出。此外,成员的加入动机也相对复杂, 有的是真正热心公益事业希望能尽己所能帮助他人的, 有的仅仅是把参与公益活动当成一种潮流,出于凑热闹赶时髦的心态参与一下, 还有的只是想体验一下当志愿者、义工的感觉, 真正能够长期固定坚持的成员所占比例并不高。组织成员的流动性和差异性大, 组织负责人和骨干成员也并非专业管理人才, 因此难以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
4.3.4 缺乏公益品牌
从调查中发现,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活动开展仍然停留在扶贫济困、互帮互助的浅层次,而较少参与涉及环境保护、应急救援、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普法宣传等专业领域的公益活动,组织活动没有计划,严重缺乏品牌意识。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一是由于组织成员在专业水准、业务水平等方面有所欠缺,对公益理念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和全面,大部分组织成员对"公益"这一概念的理解就是"献爱心"、"做好事".二是资金掣肘、缺少长期有效的规划,活动开展难以长久持续,更难保证活动开展的深层次、多领域。
4.4 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中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4.4.1 政府监管与服务不到位
在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市场功能深化的大背景下,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影响力正在日益扩大、突显,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如雨后春笋一般。如何找准切入点,提高其服务青年的能力,加强对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引导和管理,政府相关部门尚处于探索阶段。
随着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规模的逐渐扩大,各组织社会影响力也越来越强,组织的合法性开始引起全市各界的关注。根据我国现行的制度要求,社团管理是双重管理,即每个社团都必须有一个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也叫做归口管理。为了使组织获得合法地位,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一般会采取挂靠某一单位的形式。但是有资格作为主管单位的组织却不一定愿意承担管理责任,因为他们既不能从社团中获取利益,又必须为社团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特别是政治方向问题负责。
成长后期,在取得合法身份的前提下,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又会成为重点关注对象。以花城义工联注册登记为例,尽管组织身份已经合法,但是如何确保机构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成为本阶段的新难题。自组织负责人面对组织成员的质问也很难作答,因为相当一部分组织成员对挂靠行为目的和意义并不了解,他们认为这样做会损坏组织成员利益,"觉得这个组织已经不能自由运转,开展活动了".
4.4.2 法制空间局限与人才短缺
1.受制于法律制度空间。1999 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以花城义工联为例:现有会员 1000 多名,形成了"助人之乐"、"爱心献给贫困户"等项目,主要资金和物资来自成员的募集,随着组织规模扩张,组织影响力的扩大,服务需求也在相应增加,全市各县区求助申请接踵而来,所需要的资金和物资都远远超越组织成员的募集。该组织的负责人表示,"只有狠心拒绝,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主要原因是大规模社会募捐是"高压线,碰也不敢碰",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在法律上又不具备这样的合法身份。根据国际上社会组织成熟的实践表明,社会组织只有依靠大量的组织外的资源才能生存和发展。
2.受制于人才的短缺。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能够得以维持和发展并不是科学管理的组织架构,而是由于该自组织领导的人格魅力和情感维系。在调查中发现,这种人治式的管理存在不少弊端,突出表现在:一是公益类青年自组织领导的理念发生变更,往往带来组织使命、组织意愿等方面的变动,不利于组织的稳定成长;二是发生组织领导的更迭,相当多的追随者可能退出该组织,从而影响组织持续发展;三是大部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领导者以虚拟的身份出现,组织成员对其并不是完全了解,难以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约束。通过以上问题,可以看出,公益类青年自组织领导者没有及时分析追随者的特性,缺乏调整和培养追随者的自我领导,独立地工作,提升组织的整体效能能力。
4.4.3 资源整合不足,文化培育受限
1.社会资源整合能力较弱。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对于外部社会环境的适应性还不强,主要依靠内部成员的个体固有资源优势的简单加总,不能充分运用社会资源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有效帮助。在调查中发现只有 39.58%的自组织有要求运用社会资源。从开展社会公益行动来看,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在与其他自组织及社会机构和部门的联系合作等方面缺乏必要的意识和能力。这些问题已经阻碍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所以说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把工作重心放在内联上的做法不可取,违背了社团发展的一般规律,必将给组织发展带来许多实际困难。
2.培育社会和谐文化能力存在局限性。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能够敏锐地捕捉青年关注的热点,成为传播和倡导青年公益文化的重要载体。虽然在活动内容上积极参与文化、公益、环保等社会事务,彰显了青年与社会和谐互动、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精神,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但是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本身的发展限制了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规模。主要原因:一是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资金的来源有限,填补不了政府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缺陷。二是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不愿意与政府走的太近,他们普遍认为传统的党群组织僵化、虚浮、开展活动过于形式主义,也担心主管部门下任务,派指标,推行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与自己无关,那是政府的事,在调查中发现只有 14.55%的人想为社会多做贡献。
3.无法保证积极影响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青年自组织是青年人刚刚步入社会的第一个阶段,他们需要有认同感、需要得到帮助、需要一定组织的力量来帮助自身融入社会。
在这个阶段,如果所在的自组织方向正确且获得了一定的成功,自组织内的青年人就会沿着正确的方向走下去。如果发生了偏差,后果也许会比较严重。同时对于非主流的、低俗的、有害的观念和行为缺乏应有的抵制,甚至有些组织在助长或推动这类不良风气的传播。
第 5 章 国内外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经验及启示
5.1 国外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经验及启示
严格意义上的青年自组织则出现于近代工业化以来的西方社会,现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络媒介的广泛使用,青年自组织分类逐渐明确,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在国外青年自组织中所占比例相对较多,他们不仅分支机构数量众多、参与人员广泛、组织结构也比较完善,地位和功能也不断提升。各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在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国际化的发展,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进军,步伐迈向国际化的发展势态也更加明显。
在许多西方国家,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有比较宽松的制度环境,其身份、地位一般都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有的国家专门立法保护和鼓励各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比如,俄罗斯《国家支持青少年社会组织法》规定,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个人会员超过3000 名,运行时间不少于 1 年的青年组织,可以被列为国家级社会组织,享有国家专项资助".
国外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还能够通过一定的程序比较容易的获得社会公共资源的扶持。如美国制定了针对各种青年自组织直接减免税务的规定。
另外,在国外,本国或当地政府通过合作和承包等方法以合作伙伴的身份邀请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业建设。政府机关将一些合适的相关公共服务项目承包给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不做合约以外的任何干涉,保证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较高的独立性。从而激励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及其成员参与社会公共管理,促进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美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所涉及的社会问题相对比较广泛,在社会管理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包括权益保障、加强青年与社会的沟通、失业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和移民问题、发展性教育问题、防止滥用药物和吸毒问题等".
国外青年自组织大多管理规范,信息畅通,运作成熟,生命力强。从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青年自组织之一--基督教男青年会 (The 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简称 YMCA)的发展情况来看,其各级联盟与会员之间没有隶属领导关系,主要起到一种代表和协调作用,通常也不直接组织活动。各地方性的 YMCA 面向所在社区、独立规划组织其活动和计划。这种管理方式得益于西方社会和管理思想的发展,国外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大多根基深厚,较早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本土化组织机构体系,并能够以此为沟通渠道,密切组织成员之间的联系,从而保障组织凝聚力。还有一点是国外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能够通过很多中介性的服务机构与政府、社会建立起良好的互动关系,保持信息畅通。"完备的管理细则,民主自由的管理方式,畅通的信息渠道,这些就是为什么国外青年自组织能获得长久生命力,有的甚至历时百年不衰而且不断壮大的秘诀所在".
5.1.1 降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准入门槛,推行备案制度
首先,对所有自组织开放备案注册平台,鼓励各种自组织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注册,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对所有备案注册的自组织给予合法存在的基本权利;其次,对于影响较大、活动范围较广、涉及公民政治参与或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自组织,实行强制性的审批登记制度,对符合条件审批合格的发放许可证,并赋予其社团法的资格;三是,对于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自组织,在获得政府许可议政的基础上,实行更加严格的公益法人认证,通过公益法人认证的自组织应当享受国家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同时也接受更加严格的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5.1.2 借鉴国外经验,健全青年自组织法律法规体系
我们应该在宪法的指导下,完善自组织建立和发展的相应法律法规。笔者认为,由全国人大制定法律或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来规范民间组织的设立、组织和活动,并且要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最好的立法模式是大陆法系传统的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两分法,并且辅之以无权利能力的社团制度。国际上对非营利组织管理的法律框架有不同的模式,如南非的《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德国的《结社法》,捷克的《公益法人法》等。我国也可以积极效仿制定《结社法》。明确规定自组织登记的方式和程序、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运行的规则、注销的条件与程序等。
5.1.3.拓宽自组织筹资渠道,建立开放的支持体系
建立开放的支持体系,加大工作投入,通过健全政府服务购买机制、设立专项发展基金等,为青年自组织提供资金、场地、项目等方面的扶持,推动它们加强自身建设、开展有益活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可以通过建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中介服务机构,为难以自身名义接受捐赠的青年自组织代为接受捐赠。此外,鼓励青年自组织走经费自筹道路,主动向市场筹措经费,有以下几种方法:一是允许通过设立会员收费制,从组织内部解决部分经费;二是允许公益性、行业性青年自组织通过承担项目或自行设计项目的方法,向社会相关部门或行业单位争取经费。
5.2 国内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经验及启示
从国内来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总体发展情况来看,发展较好、活力较强、发挥作用较大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大多有大环境支持,有较为通畅的信息和资源交流渠道,为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提供了便利的资源共享和交流合作的机会,如青岛是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外向度高,近年来,不断有各国(地区)公益类青年组织访问青岛,美国长滩青年志愿者等境外组织还与青岛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建立了交流关系,青岛市志愿者公益联盟已经与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俄罗斯、香港、台湾、澳门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青年社团组织建立了联系,并进行定期交流互访,通过多次的交流和合作,实现了资源的充分共享,取长补短,进而促进了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及其成员的共同发展。
从广东、上海、杭州等省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情况来看,当地政府较早的关注了青年自组织发展情况,对青年自组织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并对占比较大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进行长期联系,发展培养骨干领袖,还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合作机会,让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有了政府支持和成长空间。
5.2.1 搭建政府和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沟通桥梁
要根据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不同困难,主动服务,不断优化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环境。加强沟通联络。政府要加强服务,对于那些有意愿加强与政府联系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可以通过发展其骨干为青联委员、学联会员、志愿者协会理事等方式,加强与其骨干成员的联络。提供各项服务。要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为自组织发展优化环境;要发挥政府的人才优势,为自组织提供智力指导;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为自组织发展创造条件,对于承接政府服务项目的自组织,可以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及时掌握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情况,有利于把握组织的发展方向,发挥组织成员的热情和能力,凝聚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
1.开展普查,摸清情况。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成立带有很强的自发性和随意性,并没有相关部门的登记注册资料,且具有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分散,规模大小不一的特点,有关部门尚无法完全掌握有关情况。针对这一情况,有关部门应该联合起来,调动联合各方力量,多种途径走访调查,摸清情况,建立档案并保持更新,掌握发展现状,研究发展规律。
2.加强与核心成员的联系。每个公益类青年自组织都有少量的核心成员,这些人多为组织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在组织内部享有较高的声望和很强的号召力,熟悉组织的运作1掌握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情况。
5.2.2 缺乏内部管理机制
针对青年自组织骨干横向交流和自我提升的要求,积极主动地通过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峰会、论坛等形式,加强青年自组织之间的横向交流,通过开设骨干交流、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青年自组织领袖训练,帮助青年自组织实现规范化发展,科学化管理,健康化导向。建立服务平台,如建立公益类青年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或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联合会等。
这样不仅有助于支持青年活动,塑造青年先进文化;更为各自组织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帮助自组织进行宣传,同时更便于团组织进行指导与管理。引导和支持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政府要创造条件,引导、支持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
这样既可以减少政府管理的成本,又可以调动各咱社会力量,形成政府与社会互动的机制,使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更加及时、科学、有效。此外,政府还以帮助自组织做宣传,通过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并且鼓励媒体对其进行宣传、鼓励和倡导。
5.2.3 制定政策法规,填补管理空白
目前我国有关社团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针对正式注册的民间组织,而对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这类的"草根"性质的社会组织尚无明确的、具体的政策管理措施。而此类组织也正迫切需要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帮助解决身份尴尬问题。共青团、民政部等政府相关部门在对青年自组织的进行登记、服务、引导时也需要相关法律和政策上的保障。对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青年自组织发展的法律规范,使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管理和发展有法可依,有据可凭。
1.出台登记管理条例确定合法身份。包括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在内的各类青年自组织由于自身的特殊性,不适用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进行登记注册和管理。要解决它们的合法身份,就需要出台新的登记备案规定,就准入条件、主管单位、管理方式等内容做出规定。
2.制定活动管理规定规范活动内容。政府部门并不过多干涉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自发、自主、自由",而是通过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活动项目设立、活动场地审批、活动资金申请及使用,保证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活动的合法有效。
5.2.4 搭建合作平台,建立服务体系
调查显示,57.09%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成员认为自己所在组织的有序、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给予必要引导和支持,但同时强调希望较大程度保持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这就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引导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时,应采取积极宽松的态度,以提供服务为主,避免过多干涉。具体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提供活动信息。文明办、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可向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布经核实的项目信息或受助人的信息,由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自行联系策划或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展活动。
2.提供资金帮助。对于切实开展公益活动的青年自组织,文明办、共青团、民政等部门应尽可能地给予资金支持,包括直接提供资金,帮助联系企业、基金会资助等。
3.提供培训服务。人社部门可以利用政府的资源优势,向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成员提供一些心理学、医学、教育学的专业培训和一些法律常识,一方面帮助他们掌握更多的服务技巧,另一方面提升其知识能力,从而达到更好的服务效果。
4.帮助登记注册。对于那些成立时间长、组织成员多、活动频繁实效、社会影响大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共青团可以主动联系担当其主管部门,帮助它们注册成为合法社团。
5.协助规范管理。共青团可向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负责人传授国内外成功的非政府组织的管理经验,帮助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从组织成员的管理、组织制度的完善、组织活动的策划、组织文化的培育、财务管理的廉洁等方面规范管理,从而有助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长期健康发展。
6.表彰先进。宣传部、共青团、民政等部门应对社会贡献突出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和事迹突出的个人成员予以肯定,适时表彰其行为,提高其社会声誉,并吸引更多地青年人参与到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崇高事业中来。
第 6 章 促进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6.1 做好宣传引导,激励更多青年人投身公益事业
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产生是客观现实,是菏泽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菏泽市各级党委、政府应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高度,正确对待、密切关注这一新兴社会组织的发展。对那些发挥作用好、遵纪守法且运行规范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跟进,着力报道先进典型的事迹,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市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沿着正确的道路向前发展、规范管理、良好运作,激励并吸引更多的青年人投身到菏泽市的公益事业中来。
6.2 加强管理引导,切实服务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健康发展
菏泽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加强与本地域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凝聚,对符合条件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积极建立团组织,形成工作覆盖。民政部门要根据中央、省放宽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条件的相关要求,及时梳理修订菏泽市相关政策,对于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要积极主动交流沟通,消除他们的顾虑,鼓励他们及时登记注册,给予他们合法身份和法律地位。要进一步详细摸排调研,掌握菏泽市公益类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基本情况,把他们纳入社会治理的体系中。民政、公安、综治、共青团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研究制订对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进行管理和引导的可行性办法。
6.3 给予资金扶持,使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动力充足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近年来,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和新途径,成为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成为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菏泽市有合法身份地位、运行规范、发挥显着社会作用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各级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探索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给予资金支持。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青年组织格局中枢纽型作用的优势,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共青团总体承接、社会组织项目分包的制度安排。
6.4 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制度化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共青团菏泽市委、菏泽市志愿者指导中心、菏泽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牵头,搭建与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合作平台,指导他们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在成员的招募、培训、管理、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菏泽市志愿者指导中心和菏泽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各公益类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提供标准格式的注册文本及程序,加强对成员的招募、审核、注册及退出程序的管理,保证各组织队伍的政治性和稳定性,推进公益类公益类青年自组织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动员、制度化发展。
6.5 注重人员培养,提高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服务水平
作为志愿服务的业务主管单位,菏泽市文明办应指导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建立分工明确、高效运作的人员队伍。在医疗卫生、礼仪接待、心理辅导、应急救助、文化艺术等方面加强对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成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各组织成员队伍的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使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真正成为一支在公益事业各领域能切实发挥作用的专业队伍,真正具备能够承担政府向他们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共青团菏泽市委应注重加大对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负责人和骨干成员的培养力度,从中发掘领袖型志愿者、专业型志愿者和骨干志愿者,吸纳其加入菏泽市青年联合会,担任青联委员。同时,借鉴国外及港台义工发展经验,积极探索推动"志愿者+社工"的工作模式。
6.6 探索品牌建设,营造公益氛围
菏泽市文明办应积极引导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不断拓宽志愿服务领域,加强公益品牌建设。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目标,在党政关注、群众急需、志愿者能为的结合点上寻找突破口,选择好服务领域,确定好服务项目,实现由扶贫济困等低层次服务项目向科教文卫各领域全方位服务的转变。探索实行由政府部门开列"公益清单",由共青团菏泽市委统筹协调、各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根据自身特长认领任务的工作模式。不断创新公益活动的形式和载体,精心打造公益品牌,形成品牌效应,起到公益理念"播种机"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热心公益、人人参与公益的良好氛围。
第 7 章 结论
通过对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调查发现,这类青年自组织最初大多由少数几个在公益事业方面志同道合的青年人自发兴起,他们通过网络、媒体、朋友等各种渠道了解到需要帮助或关注的公益性事件,然后根据救助对象的需求和自身的能力,做一些个人能力范围之内的救助行为。随着公益活动逐渐增多,社会影响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到其中,其活动频率随之增加,活动规模也日渐扩大,逐步形成一个相对稳定固定的群体。
公益类青年自组织是青年群体按照自身心理需要和精神追求而形成的自发的,依托网络发展而兴起的青年组织。这些组织没有正式注册,但以其公益性突出的活动内容和不设门槛、自愿参与的活动方式,吸引了大量青年人参与其中,在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论文通过菏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产生的背景研究,来认识当前公益类青年自组织发展中存在那些问题,并提出了引导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理性发展的对策,为菏泽市党委、政府后期制定更为有效的应对措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论文对菏泽市公益类青年自组织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把握了菏泽现有青年自组织现状、特点、发展情况和规律,这将有利于促进相关主管部门切实了解当代青年的心理需求特点,优化现行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政府宏观控制,同时有助于青年自组织的内部管理、互动协作的科学性及合理化,促进菏泽市青年群体的心智健康成长。
目前国内外对于公益类青少年社会组织的实例研究较多,理论研究较少,政府体制中管控的公益类青年社会组织的研究多,非体制内的研究较少,相关理论研究亦然任重而道远。
在既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对菏泽市的部分规模和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公益类青少年社会组织进行实例调研,并进行多角度的分析探讨,总结了当前菏泽市乃至全国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的发展现状、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和意见建议,供有关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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